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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台湾省,以后不要说“收复”了,也不要说“回归”了!

发布日期:2025-11-28 21:13    点击次数:196

关于台湾省,以后不要说“收复”了,也不要说“回归”了。因为根据我们的法律要求,我们1945年就从日本手里收复了台湾省,我们现在和台湾省要解决的是内务问题。

很多人可能没仔细琢磨过这两个词的分量,总觉得不过是随口一说的表述,可这里面藏着对历史事实的尊重,也藏着对国家主权的清晰界定。

咱们先把时间拉回1945年10月25日,那天的台北公会堂(后来改叫中山堂)挤满了自发前来的台湾民众,有人攥着家里传下来的旧式中国结,有人举着用毛笔写的“还我河山”标语,还有老人带着孩子,特意穿上了压箱底的中式长衫——他们等这一天,等了整整50年。

当时的受降仪式上,国民政府代表陈仪将军站在台上,声音透过麦克风传遍全场:“从今天起,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,所有一切土地、人民、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。”

台下瞬间爆发出欢呼声,有人激动得哭了,有人挥舞着国旗往台前挤,想离那象征主权交接的讲台再近一点。你去查当时的《台湾日日新报》(后改名《台湾新生报》),上面记载着民众沿街敲锣打鼓的场景,商铺挂出“庆祝台湾光复”的横幅,就连街头卖糖粥的小贩,都免费给路人盛粥——那是台湾民众对“回家”最真切的表达,也是中国对台湾恢复行使主权的铁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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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从法律层面说,这事儿不是咱们自己定的,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事实。1943年的《开罗宣言》明确写着,“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,例如东北四省、台湾、澎湖列岛等,归还中华民国”;1945年的《波茨坦公告》又进一步确认,“《开罗宣言》之条件必将实施”。

日本在1945年的投降书中也承诺,“接受《波茨坦公告》中的条款”。这些国际文件构成了完整的法律链条,清清楚楚证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1945年之后就不再是“被外国占领的土地”,自然谈不上“收复”或“回归”。

咱们国家的法律也把这一点写得明明白白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明确规定,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。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”;《反分裂国家法》更是直接指出,“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,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,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”。

这些法律条文不是凭空制定的,是基于历史事实、国际共识和国家主权原则确立的,从法律层面堵死了任何分裂的可能,也明确了当前两岸问题的性质——不是“收复”或“回归”的主权问题,而是中国内部实现统一的内务问题。

有人可能会问,不就是两个词吗?至于这么较真?还真至于。这些年,总有外部势力想打“台湾牌”,故意模糊台湾的地位,甚至编造“台湾是独立实体”的谎言。如果咱们自己都用错了词,说“收复”“回归”,反而会给这些势力可乘之机,让他们曲解成“台湾曾脱离中国主权”。咱们得清楚,1949年之后两岸的暂时分离,是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,属于中国内部事务,跟“主权变更”没有任何关系。

就像一个家里的兄弟,暂时住在不同的房间,终归还是一家人,解决问题也得在“一家人”的框架里谈,不能用“外人回家”的说法。

更何况,两岸同胞本就同根同源。你去台湾的老街走一走,能看到挂着“泉州同乡会”“漳州公会”牌匾的建筑;台湾的传统节日,跟大陆一样过春节、端午、中秋,吃的粽子、月饼,口味都带着家乡的味道;就连台湾的方言,大多也是闽南语、客家话,跟福建、广东等地的方言一脉相承。这些文化印记不是谁能抹去的,它们时刻提醒着两岸同胞,我们是同一个民族,有着共同的历史和未来。解决两岸问题,本质上是让一家人彻底团圆,让分离的兄弟重新聚在一个屋檐下,这是中国的内务,不需要外人指手画脚,也不该用错任何一个可能模糊主权的词。

尊重历史事实,准确使用表述,不只是语言上的严谨,更是对1945年台湾光复时那些欢呼民众的告慰,是对维护国家主权的坚定态度。

两岸统一是历史必然,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,咱们得先把“自己人的事”这个定位搞清楚,才能更有力地反对分裂,推动两岸关系朝着统一的方向走。

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发布于:江西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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